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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三)

来源:www.lcaiwu.com 时间:2018-07-12 19:33:31浏览次数:1932次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根据企业资金周转需要发生资金借贷往来的情况有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利息收入都可以免征增值税,那么哪些行业、哪些行为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呢?之前跟大家分享了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一)、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二),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三)。




  九、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金融机构指的是:


  1. 保险公司。


  2.证券公司。


  3.信用合作社。


  4.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5.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6.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十、特定情形下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温馨提示


  除了上述十种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情形之外,对应收未收利息如何缴纳增值税还存在这样的规定: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温馨提示:各地因政策颁布时间或者政策内容不一样,可能会有些许改动,一切以最新政策为标准!


  以上就是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三),了解了吗?若想了解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一)、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二),可查看小编的往期文章哦!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可联系老字号财务咨询噢!深圳老字号财务致力于记账报税、深圳注册公司及工商变更等。有着经验丰富的财税团队,为客户提供公司股权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公司监事人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进出口权办理、公司进出口退税等一系列优质的服务,深受广大客户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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