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注册应注意哪几种重名情况?
来源:www.lcaiwu.com 时间:2016-04-13 10:14:19浏览次数:2310次
公司名称对企业将来的发展商业而言是很重要的,因为公司名称它不仅关系到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同时还关系到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投放市场后,主要是消费者对该企业的认可度。如今公司越来越多, 同时也表明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名称也都被注册了,这样对于核名也越来越麻烦了,那么“企业名称”注册应注意哪几种重名情况?下面老字号小编为大家分析下。
企业名称设立登记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职权。在各级工商机关企业名称注册实务中,应注意的重名情形:
1、与注销未满时限的企业名称冲突:与企业因被吊销、撤销以外的原因在办理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准核准。而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工商人员对上述两项规定的理解存在分歧,在遇到申请登记已注销一年而未满三年的老企业名称时,往往无法确定适用依据。
2、与知名字号在先权利冲突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因此,工商机关核准企业名称登记申请时,须考查相关字号是否知名,避免与在先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一般情况下,如企业名称纠纷事实成立,法院会告知工商机关纠正之后即可注册登记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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